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杭州準備這樣立法

欄目:信用建設 發(fā)布時間: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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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杭州準備這樣立法

——來源:每日商報

 

  為了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營商環(huán)境,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機制,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將《杭州市社會信用管理條例》列入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目前,《杭州市社會信用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在市政府網站公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大家可在今年718日之前登錄網站提出意見或建議。

  鼓勵政府與市場開展信用合作

  實施信用激勵與約束

  根據征求意見稿,今后該條例主要是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社會信用信息管理、社會信用信息應用、信用主體權益保護以及社會信用環(huán)境建設等活動中適用。

  在社會信用信息應用方面,征求意見稿中提出,社會信用相關單位在法定權限范圍內對信用狀況符合相關條件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給予優(yōu)惠、便利措施。

  比如,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過程中,優(yōu)先給予財政性資金補助、孵化培育;公共資源交易、評優(yōu)評先、人才引進等活動中,給予優(yōu)先考慮;日常監(jiān)管中,降低抽查比例,減少檢查頻次,較多適用非現場檢查方式等。

  在市場信用信息的社會應用方面,鼓勵市場主體在經濟社會活動中查詢市場信用信息,參考使用信用報告、信用評級評價等市場信用產品,防范、降低交易風險。

  鼓勵金融機構、產業(yè)平臺、企事業(yè)單位等基于信用信息,開展技術和模式創(chuàng)新,向社會提供更多的信用應用場景和服務。

  另外,征求意見稿中還提出要鼓勵市場主體對信用良好的信用主體給予優(yōu)惠、便利,增加交易機會、降低交易成本。鼓勵政府與市場主體開展信用合作,對相關信用主體實施信用激勵與約束。

  設立信用重點關注對象

  嚴重失信主體將公開名單,還將受到懲戒

  對于失信行為,征求意見稿中也有規(guī)定。譬如設立信用重點關注對象,社會信用主管部門會同社會信用相關單位將具有一年內出現三次以上同一類型違法失信行為、一年內在三個以上領域出現違法失信行為、違法失信行為情節(jié)嚴重或者造成負面社會影響,但未達到列入嚴重失信名單標準等,三個情形之一的信用主體列為信用重點關注對象,予以提醒、勸導,開展信用輔導。

  對于一些嚴重失信的主體,國家機關可以將其列入嚴重失信主題名單,并通過市信用信息系統(tǒng)向社會公開。

  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單,將會受到失信懲戒。比如辦理行政許可時不適用告知承諾、容缺受理等制度;獲得水、氣、電力、通信等公共服務環(huán)節(jié)中,限制享受容缺受理、費用減免等待遇;日常監(jiān)管中,提高抽查比例,增加現場檢查頻次;在公共資源交易等活動中,予以信用減分、降低信用等次;限制享受政府優(yōu)惠政策支持,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限制參與市、縣(區(qū)、市)政府及其部門授予的表彰獎勵和評優(yōu)評先,撤銷相關榮譽等。

  根據征求意見稿,失信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免于實施失信懲戒措施;失信行為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的,可以免于實施失信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