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福州市政府網(wǎng) 2016-6-7
我市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yè)的培育對象以商標權獲得銀行信貸,對符合條件的優(yōu)先給予貼息資助,資助比例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0%—50%予以貼息,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同時,在實施商標戰(zhàn)略方面,我市企業(yè)還可享受多項優(yōu)惠政策,包括: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認定的商標權利人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獲得“福建省著名商標”認定的商標權利人,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設立地理商標注冊獎勵資金;對每成功注冊一件地理證明標志的商標注冊人,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